神树镇辖区地处小兴安岭南麓,呼兰河发源地
伪满大同2年(1933年),日本侵略者在本地区建立了炭铅矿,招收劳工上千名,修盖了“工棚子”,形成了一条200米长的街道。伪满康德5年(1938年)12月15日,绥佳城铁路通车到神树,居民增至百余户、4000余口人。居住中心由炭铅矿移至火车站附近。到1949年,共有民用住宅1472平方米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党和政府加强了神树地区的各项建设,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,居住条件由过去的马架子、木刻楞等,逐步换成了草泥房或砖瓦房。50年代,镇内建民用住宅2934平方米,无公用建筑。60年代,镇内建民用住宅17432平方米,公用建筑6451平方米。70年代。建民用住宅28447平方米。公用建筑10408平方米。
现状
到1985年,全镇共建筑各种各类房屋119057平力求。其中,民用住宅86998平方米,公用建筑32059平方米。公用建筑用于工业用房1871平方米,商业用房839平方米,教育科研用房1525平方米,医疗用房427平方米,办公用房23288平方米,文娱体育用房737平方米,仓库用房2874平方米。其它用房498平方米。在总建筑面积中,钢筋混凝土结构1960平方米、占1.6%,砖木结构32376平方米、占27%,土草结构62015平方米、占52%,简易及其结构22706平方米、占19%。1985年。神树镇区面积扩大到2.5平方公里。拥有主要道路3条、10公里,全部为砂石路。1980至1985年,全镇绿化植树83402株,建花坛50个、计300平方米。